定金退还引纠纷 鸿基房产遭投诉 字号:时间:2014-12-15 12:54:29 来源:消费日报网江西频道作者:黎欣鑫
消费日报网江西频道 记者 黎欣鑫 南昌报道:“说好退还定金,结果翻脸不认人了,实在太气人了。”日前,本报网接到南昌市民许先生反映称,鸿基房产置换有限公司不信守承诺,侵吞购房客户定金。 据许先生介绍,今年11月初,其通过江西省鸿基房产置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基房产)看中了一套商品房,并与卖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当时支付了定金2万元。 不过就在准备办理过户程序的过程中,许先生发现了一套更加适合自己的商品房。 “由于担心定金退不了,特意咨询了下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可以将前一套房产定金转到这套房产。”详细咨询后,许先生便向工作人员表示想换一套买的想法。随后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许先生与第二套商品房的房主签订了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并在随后几天过户。 “当时鸿基的置业顾问说,等第二套房子成交后会把第一套房子的定金退还给我。”不过让许先生诧异的是,在第二套房屋过户完成后,鸿基房产工作人员表示其第一次缴纳的2万元定金属于第一份合同的违约金,无法退还。 为此,许先生多次找到鸿基房产协调,不过还是屡屡受挫。无奈之下,只好向记者求助。 前日,记者随同徐先生前往位于广场东路的江西省鸿基房产置换有限公司。在了解许先生的来龙去脉之后,其负责人文总表示,由于许先生无法提供当时置业顾问承诺退还定金的证据,公司也只能按合同规章办事。将定金转化为违约金支付给第一套商品房房主。 鉴于,徐先生在此事件中产生的损失,文总表示将给与2000元的补偿。 对于鸿基房产的做法,许先生表示强烈的不满,“如果我知道第一套房子定金不退,我还会傻傻的去买第二套房子?” 经过多番协调,许先生与鸿基依旧无法达成共识。随后,许先生表示,将前往工商等部门进行投诉。 责任编辑:杨涛 ★ 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新闻纠错:010-67652530 ★ 相关阅读: 众信旅游冬天出国游 https://www.uzai.com/ |